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轻大学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13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“广轻大学”培训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粤轻院师〔2022〕3号)(以下简称“实施办法”),为强化教职工培训纪律与过程管理,加强培训监督与考核,全面提升培训效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全体专任教师

二、学时要求

根据实施办法,教师每年需获得30个学时,其中必修课6学时、选修课24学时。

三、学时说明

(一)必修课

必修课由教师发展中心统筹组织安排。本年度参加的 “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暨师德集中学习”可认定为2023年度必修课(个人无需在3.0系统申报,由教发中心录入系统)。

(二)选修课

1.参加网培中心课程学习。在本年度,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后学时会自动统计到个人选修课学时。(学习路径:PC端登录智慧3.0-学习专区-广轻大学-我的教发-网培中心课程)。

2.其他校本培训。本年度由学校、各职能部门或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其他培训(在3.0提交校本培训审批备案并审批通过)。

3.学时抵扣。

(1)获奖、项目抵扣。按照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“广轻大学”培训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(当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、教学能力比赛等奖项,获得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立项,以上成果和课题可以抵扣当年度选修课学时,每年总计折算不能超过 24 学时。国家级成果折算 24 学时、省级成果折算 12 学时。如果成果是由多人组成,按照排名 1 到 6名按照 1、0.8、0.6、0.4、0.2 和 0.1 进行折算)。

(2)申请抵扣学时路径:PC端登录智慧3.0-学习专区-广轻大学-我的教发-我的学时-申请学时抵扣。

4.注意事项:网培中心课程、抵扣学时务必在当年度(2023年12月31日前)在系统完成,否则学时无法统计到当年度。

四、学时查看

1.总学时:PC端登录智慧3.0-学习专区-广轻大学-我的教发-我的学时。

2.参加培训情况:PC端登录智慧3.0-学习专区-广轻大学-我的教发-教师培训。

五、考核要求

按照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“广轻大学”培训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。


联系人:吴文敏     电话:13539443969(673969)


附件: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“广轻大学”培训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



教师发展中心
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