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1-22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单位

    为更有效地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并开展科学考评,现将 2024 年参加企业实践教师的考核事宜安排如下,请各二级单位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。

  一、组织考核相关工作

各二级单位成立教师企业实践考评小组,负责组织教师进行企业实践汇报与答辩,并开展评分工作。在汇报答辩活动开展前,将活动安排上报教师发展中心,届时教师发展中心、产教科联合中心等相关部门将参与。

  二、考核分类实施

学校于2024 年 4 月 28 日发布实施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(2024修订版)》,考核人员根据该时间节点分为两类。

(一)2024 年 4 月 28 日之前申请企业实践的教师

类教师依据学校《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 (2022 修订版)》执行(相关教师名单见附件 2)。参与实践的教师须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前,在企业实践系统提交考核材料。具体操作路径如下:电脑登录智慧 3.0--教师一体化--教师发展--企业实践--提交考核材料(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 3)。

考评小组专家通过考核系统对实践教师提交的实践总结进行评分,操作路径为:电脑登录智慧 3.0--教师一体化--教师发展--企业实践 --实践考核管理-- 专家评分。

请注意,《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 (2022 修订版)》第四点第4条:参加实践的教师要在实践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考核材料和必要的成果证明材料。第五点第3条:在实践过程中及结束后,没有按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实践教师,其专业实践考核将不能确定为合格等次。所有按 2022 版管理办法考核的教师必须在本次完成考核。之后,考核系统将依据 2024 版管理办法更新

(二)2024 年 4 月 28 日之后申请企业实践的教师

此类教师依据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(2024 年修订版)》执行(相关教师名单见附件 2)。考核材料包括实践教师填写的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教师企业实践成果汇总表》相关附件,以及二级单位填写的《教师企业实践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考核相关材料见附件 4)。二级单位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前,将考核相关材料(附件4)盖章版扫描件以电子版压缩包(文件命名格式:部门 + 企业实践)的形式发送至:23340720@qq.com,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单位自行留存。

联系人:许老师,电话:13672416493676493


附件:

1、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

2、2024教师企业实践待考核名单

3、教师企业实践系统操作指引(教师版)

4、考核相关材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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