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,遴选中青年优秀学术人才,培养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(专业)带头人,带动重点学科(专业)达到或赶超国内、国际先进水平;同时奖励教学一线优秀教师,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,鼓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能力,积极投入教学改革,现开展2024年校级名师评选工作,具体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
根据广东省级名师的相关实施方案,校级名师评选分为三个类别。
二、评选范围和基础条件
详情请见附件1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相关的申请表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学院推荐
学院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,组织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价。
学院根据初审和综合评价结果,择优推荐。各类别校级名师每个学院可推荐1-2人。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。
(三)直接认定
2023年已获得省人才项目立项的教师或2024年经由学校推荐的省人才项目的候选人,直接认定为校级名师。
四、奖励和申报时间
学校将给予2024年校级名师每人5000元的奖励,以及2万元的项目资助作为省级人才项目的培育经费。同时,学校选派的国境外访学和培训项目,给予优先推荐。
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要求,积极组织申报,择优推荐。有意向者,以学院为单位,于12月18日前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函、相关的《申报表》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,以及《汇总表》电子excel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:广州新港校区行政办公楼407室,电子版发送至校内邮箱。
教师发展中心
2024年12月9日
附件:
1、2024年校级名师评选范围和基础条件;
2、相关申报材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