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单位:
为更有效地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并开展科学考评,现将2025年参加企业实践教师的考核事宜安排如下,请各二级单位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。
一、组织考核相关工作
各二级单位成立教师企业实践考评小组,负责组织教师进行企业实践汇报与答辩,并开展评分工作。在汇报答辩活动开展前,请将活动安排上报教师发展中心,届时教师发展中心、产教科联合中心等相关部门将参与。
二、考核分类实施
学校于2024年4月28日发布实施《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(2024修订版)》,于2024年10月将制度更名为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》,考核人员根据该时间节点分为两类。
(一)2024 年 4 月 28 日之前申请企业实践的教师
此类教师依据学校《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 (2022 修订版)》执行(相关教师名单见附件2)。参与实践的教师须于2025年12月2日前,在企业实践系统提交考核材料。具体操作路径如下:电脑登录智慧3.0--教师一体化--教师发展--企业实践--提交考核材料(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3)。
考评小组专家通过考核系统对实践教师提交的实践总结进行评分,操作路径为:电脑登录智慧3.0--教师一体化--教师发展--企业实践--实践考核管理-- 专家评分。
请注意,《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 (2022 修订版)》第四点第4条:参加实践的教师要在实践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考核材料和必要的成果证明材料。第五点第3条:在实践过程中及结束后,没有按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实践教师,其专业实践考核将不能确定为合格等次。所有按2022版管理办法考核的教师必须在本次完成考核,本次不提交考核材料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。
(二)2024年4月28日之后申请企业实践的教师
此类教师依据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》执行(相关教师名单见附件2)。考核材料包括实践教师填写的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教师企业实践成果汇总表》和相关附件,以及二级单位填写的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考核相关材料见附件4)。二级单位于2025年12月9日前,将考核相关材料(附件4)盖章版扫描件以电子版压缩包(文件命名格式:部门+2025企业实践)的形式发送至联系人QQ邮箱,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单位自行留存。
联系人:许老师,电话:676493
附件:
1.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
2.2025年教师企业实践待考核名单
3.教师企业实践系统操作指引(教师版)
4.考核相关材料
教师发展中心
2025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