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七批“青蓝计划”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5-11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相关二级单位:

夯实新教师专业发展基础,提高新教师执教能力,学校制定了《新教师培养(暨“青蓝计划”)实施与管理办法》,对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实施“2年自助式”的“青蓝计划”培养。

目前,第批“青蓝计划”培养对象培养期满(名单见附件1),现进行期满考核工作。请培养对象填写《“青蓝计划”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评分表》(附件2)并准备好佐证材料,教研室、所在二级单位考核评分签名盖章后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评分表和佐证材料交办公楼407教师发展中心,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到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审核盖章。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考核请提交《“青蓝计划”培养对象培养期满延期考核申请表》(附件3)。

联系人:钟老师,电话:667776


附件:

1. 第批“青蓝计划”考核(含延期考核)名单      

2.“青蓝计划”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评分

3.“青蓝计划”培养对象培养期满延期考核申请表

教师发展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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